【湘西职院】通知 请教工宿舍一期住房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,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公积金中心开出的还清证明单(原件)交计财务301室陈晓燕处,以便顺利取回保证金。逾期未交者,后果自负。
计划财务处
2019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