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退还教工宿舍一期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通知

【湘西职院】通知 请教工宿舍一期住房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,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公积金中心开出的还清证明单(原件)交计财务301室陈晓燕处,以便顺利取回保证金。逾期未交者,后果自负。 

 计划财务处 

 2019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