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请符合2020年下半年二次医保报销条件的教职工,按时携相关资料到计财处办理申报手续。
一、申报对象: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累计总额超过2000元的在职和退休教职工,即可申报二次医疗补助。(上半年漏报的本次一并申报)
二、申报资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;
2、住院结算单复印件1张。
三、申报时间、地点:12月16日--12月26日将申报资料交计财处C303室。
计划财务处